女子与同事合伙贪污 儿子帮忙转移贪污款共担刑责

日期:05-05 来源:未知

 (原标题:母亲与人合伙贪污 儿子帮忙共担刑责)

检察日报5月4日消息,母亲和同事贪污公款,事情败露后,把贪污款转手交给儿子。经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素华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财产180万元;判处张依琳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没收财产200万元;以窝藏罪、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朱启正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03年至2011年间,李素华曾是丰南区中医院的一名现金出纳,在金钱的诱惑下,她同医院的会计张依琳利用职务之便,合谋侵吞公款1000多万元。2011年事情败露,二人走上了潜逃之路。

李素华在潜逃期间将贪污的120万元公款交给儿子朱启正。朱启正多次驾车帮助李素华转移藏匿地点,并为其支付藏匿期间的生活费用。

2017年7月,李素华母子和张依琳被抓获归案。



上一篇:天津私家侦探 如何知道妻子或者丈夫是否出轨
下一篇:全国30省份曝光8000多件食品保健品欺诈虚假宣传案

本站所有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也不承担您因此而发生或交易致使的任何损害。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线下交易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