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两只狗打架,大爷被狗撞骨折,数万元治疗费谁来买单?

日期:09-03 来源:未知

 人在院内走,狗从背后来,两只狗打架,大爷被“撞翻”。

 
8月25日晚上7时许,68岁的陈大爷吃完晚饭,就在自家小区内散步,突然两只小狗从他的身后跑来,将陈大爷撞倒在地致大爷左肩、胯骨等处骨折。
 
 
8月25日晚上7时许,68岁的陈大爷吃完晚饭,就在自家小区内散步。 一只小狗从他的身后跑来,同一时间,左侧的绿化带里又窜出另外一只小狗,将陈大爷撞倒在地后,两只小狗打成一团。
 
随后,陈大爷被送医治疗, 经过诊断,左肩、胯骨等处骨折,前期手术治疗已预付了3万余元,后续还需进行牵引等治疗。原本和睦的小区邻里,也因为治疗费等问题闹得很不愉快。
 
一次意外
 
68岁老人院内散步被邻居家的狗撞倒
 
“快下来,你老伴被狗撞倒了。”
 
8月25日晚上7点过,家住郫都区成都后花园小区的谢女士吃了晚饭,正在家里陪小孙女写作业,突然就接到了老伴打来的电话。但电话那头的人,却不是老伴。“应该是好心邻居帮忙打的,喊我快点下去看看。”
 
谢女士立即跑到楼下,就看到 老伴昏倒在小区绿化带之间的人行道上,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旁边还有两个邻居,牵着自家的狗。而这两只狗,就是导致谢女士老伴摔倒的“罪魁祸首”。小区内的监控录像,还原了事发经过。
 
原来,晚上6点多,谢女士的老伴陈大爷像往常一样,到楼下小区内散步。刚在院子里转了2、3圈,就有一只未拴狗绳的小狗从他的背后跑来,小狗的跑动引起一旁绿化带里另一只小狗的注意,它也迅速从左侧窜了出来, 尽管主人用狗绳牵着,但是由于绳子较长,小狗距离陈大爷很近,一瞬间就将陈大爷撞倒在地。随后,两只小狗打成一团,又被主人拉开。
 
但倒地的陈大爷,却怎么也站不起来了。了解了事发经过,谢女士又生气又心疼,好在周围热心邻居和狗主人一起,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不一会儿,陈大爷就被赶来的医护人员送往附近的郫都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经检查,陈大爷左肩和胯部骨折,其中左肩情况较为严重,需手术治疗,医院建议陈大爷转院。
 
 
一份保证书
 
原本和睦邻里因赔偿问题心生不快
 
第2天,陈大爷被转往成都第一骨科医院。得知消息后,两方的狗主人都先后到医院进行了看望。
 
针对治疗费用的问题,谢女士也与狗主人进行了协商。想到大家都是邻里,谢女士主动提出,“能走社保的话,就走社保。”对此,直接碰撞到陈大爷一方的狗主人董女士也很感激。同时,她也表态,“不管责任怎么划分,该我们承担的,我是狗狗的主人,我一定会帮它承担。”
 
随后,他们还一起针对费用问题咨询了医生, 根据预估,董女士给了谢女士5000元。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得到了解决,没想到,29日一早,谢女士又找到了董女士,希望她能写一份保证书,约定陈大爷后续的治疗以及未来因此引发的相关问题,她都会负责到底。“这个我肯定不能写啊,如果是治疗期或者是恢复期,这些都好说,但你说未来十年八年有问题了,这不是说不清楚了吗?”董女士说,自己没有同意写这个保证书。
 
除了左肩已经做完的手术之外,陈大爷胯部的骨折,还需进行约3周的牵引治疗,治疗费用可能会增加到3万余元。
 
一个说法
 
责任划分及赔偿问题急需三方协商
 
纵观整个事件,导致这一意外发生的共有两只狗。其中一只直接碰撞到了陈大爷,而这只狗拴了狗绳。另外一只虽然没有直接接触陈大爷,但是其跑动的过程却是使另一只小狗激动的原因,并且没有拴狗绳。
 
看着仍躺在病床上的老伴儿,谢女士也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我就是希望他们能来医院看一看,不要不管不问的,另外就是治疗费, 我们在医院存的3万块,只剩下4千多了,我们也实在垫不上了,希望后续医院需要交费,伤人的狗主人能来承担。”
 
此外,她也咨询了医生,由于陈大爷的摔倒是因第三方造成的,这种情况下医院不准使用社保。
 
随后,记者也电话采访了双方狗主人。其中, 未拴狗绳未直接碰撞到陈大爷一方的狗主人姚先生表示,明天就会到医院进行看望,治疗费的事情大家也可以一起商量解决。
 
“我明天去医院看一下再说,我之前也去看过的, 已经垫了1千块了,大家都是朋友、邻居,他们之前也没跟我提过这些。”
 
而另外一只狗的主人董女士,面对谢女士的说法,她也觉得很委屈。
 
“从事发到现在,我们一直积极配合,从来没有想过要推卸责任。凭良心,我们要是想赖,最开始也不会付那5000块对不对, 该我们负责的我们肯定会负责。”
 
延伸阅读:
 
宠物狗撞上倒走老人,造成十级伤残!倒走要不要承担责任?
 
晚上8点的杭州钱塘江边,一位倒走的老人,一条没有拴绳的萨摩耶狗狗,不小心撞上了 。这下可闯了大祸。老人吃足苦头,开颅手术。关于索赔这件事情,也不简单。
 
老人是倒走,有没有责任?萨摩耶没拴绳,那最终责任该怎么算呢?
 
这件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刚刚判下来。
 
倒走老人和未栓绳狗狗撞上了
 
2017年12月一天晚上8点多,李小姐与一条白色未拴绳也未办养犬证的“萨摩耶”在江边公共通道上行走。
 
王大伯正同向倒着行走经过。“萨摩耶”和王大伯发生碰撞,王大伯摔倒受伤。
 
送医救治后被诊断为右侧颞顶部急性硬膜外血肿、右侧颞叶脑戳伤等,并行开颅硬膜外血肿清除术,共花去医疗费用7万余元。
 
出院后,王大伯经鉴定为10级残疾。
 
王大伯提起诉讼,要求李小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近18万元。
 
倒走,自己的责任有多少
 
王大伯说,事发时确实是倒着行走,但其曾多次回头观察四周情形,无法预见会有动物从草丛中蹿出,致其被撞倒受伤。
 
法律并未规定行人不能在公共行人道上倒着行走,即使存在过错,也只是一般过失,而不能认定为重大过错。同时侵权责任法第79条规定,因饲养人或管理人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同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李小姐的动物没有办理养犬证,没有系狗绳,且又在公共场所,违反了城市养犬相关管理规定。本案系特殊侵权责任纠纷,理应由李小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李小姐则认为,王大伯在公共道路上倒着行走时未关注其身后情况而自行跌倒受伤,病历中也记载了“走路时不慎自己跌倒”,并非被狗撞倒;王大伯主张其主观意识无法预见,也足以说明其未注意自身安全。王大伯跌倒当时神智清醒,无明显外伤。其已出于人道主义垫付1.5万元,不同意赔偿请求。
 
调解不成法院审理认为
 
案件在今年3月富阳法院一审判决,后李小姐提起上诉,日前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是这么认为的:李小姐饲养的“萨摩耶”与王大伯相撞,造成王大伯较为严重的损伤,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王大伯夜晚倒行的危险行为也是案涉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足以认定王大伯具有重大过失。故综合李小姐的“萨摩耶”未办养证、未使用束犬绳(链),王大伯倒走时未确保自身安全等原因,判决由李小姐承担其中60%的责任,其余40%的责任由王大伯自行承担。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法院最终认定,王大伯的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因此应由李小姐负担9万余元,扣除前期已垫付的1.5万元,李小姐最终应支付王大伯8万元。
 
遛狗牵绳有多重要?
 
遛狗不牵绳造成他人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在今年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两狗相斗造成主人受伤,未拴绳方被判负全责。
 
近日,记者走访中发现,遛狗不牵绳等现象仍常见,特别是一些体型较小的犬只,狗主在遛狗时让狗只四处奔跑,而且认为“本来就是出来让狗放松的,自己都能看好自己的狗,不存在安全问题”。甚至在一些社区广场上,不牵狗绳,让狗只之间相互嬉闹,而过往的路人则胆战心惊,特别是带着小孩的家长。
 
公安机关提醒,广州市人口众多,城市居民生活空间有限,饲养犬只虽是个人行为和爱好,但不应侵害社会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城市养犬问题应引起全社会重视和参与。遇到养犬不文明行为,比如惊吓到小孩,狗咬人等,市民应该主动站出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指正和监督,对违法养犬行为应向属地派出所进行举报并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来源:综合封面新闻、钱江晚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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