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包裹寄出后,“小留学生”收到诈骗信息!解析涉留学生电诈案

日期:05-27 来源:未知

 来自江苏南京的王先生前不久通过顺丰速递给刚去澳大利亚留学的孩子寄出一个包裹,仅过了3天,孩子就收到一条“地址不正确,您的包裹递送已暂停”的短信。因为确实没收到包裹,孩子便不假思索点开了短信上的链接,并留下一连串个人信息……

 
  噩梦随之而来。诈骗分子对王先生的孩子进行了长达两个多月的恐吓胁迫,并唆使孩子向父母索要巨额钱款。王先生这才警觉起来,意识到孩子可能遭遇诈骗,遂向国内警方报案。警方侦查发现,王先生的孩子遇到了当下十分猖獗的“国际包裹+电信网络诈骗”。
 
  在全国上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深入的背景下,针对境外中国留学生尤其是“小留学生”的电诈案持续多发,已成为打击此类犯罪的难点和痛点。此类电诈案究竟有何套路?该如何破题?《法治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诈骗窝点设在境外
 
  花样翻新防不胜防
 
  近日,记者采访江苏警方了解到两起其侦办的涉留学生电诈案细节。
 
  其中一起案件中,被犯罪分子“洗脑”后的受害留学生急于摆脱“犯罪嫌疑”,又担心被驱逐出境、跨境抓捕,被胁迫诱骗至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上的一处小屋,自拍了被“绑架”的视频,并通过本人社交账号将视频发送给其父亲,索要1500多万元的巨额“赎金”。
 
  另一起新发案件中,受害留学生王某接到一个自称是“澳大利亚悉尼新南威尔士州卫生部”的电话,称其身份信息可能被盗用,并将电话转至虚假的“上海市公安局”。电话中,诈骗分子假扮的民警谎称王某涉经济案,提供了虚假拘捕执行文书。该留学生在对方诱骗下以“学校要资产证明”为由,让家人向其转账180多万元,又通过网银转账至诈骗分子提供的“安全账户”。不久后对方失联,该留学生才知道自己被骗。
 
  “针对中国留学生的电诈案件,技术上不断翻新,迷惑性、隐蔽性不断增强,且由于90%以上诈骗窝点设在境外,属于典型的跨国有组织犯罪,也是典型的非接触式犯罪,给侦破案件带来了很大挑战。”南京市公安局反诈支队支队长张蔚介绍。
 
  张蔚说,一些留学生脱离原有社会环境和父母保护后,对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方式没有任何概念,一旦被骗上当,损失金额往往巨大。减少这类犯罪危害最迫切、最直接的方式是让广大留学生充分了解电诈的特点和危害,形成强烈的反电诈意识,对各类陌生电话和不明网络链接时刻保持警惕。
 
  层层设陷套路颇深
 
  有人遭遇二次诈骗
 
  记者梳理多起留学生电诈案案情特点,发现该类犯罪套路主要包括四个步骤:
 
  第一步:诈骗分子假冒“某快递公司”“某银行”或“大使馆”等发送短信链接,套取留学生个人信息,再以“某某公安局”为名给留学生打电话,告知其涉嫌跨国洗钱案、国际金融诈骗案、重大经济犯罪案等已经面临刑事调查,随时将被“驱逐出境”或者“引渡回国”。
 
  第二步:诈骗分子通过网络P图方式,发送所谓的某某公安厅(公安局)的刑事犯罪立案决定书、逮捕书、拘留书或取保候审书等,并发送虚假网络链接,让留学生“亲眼目睹”自己已涉案且被警方通缉,待留学生被唬住后,再要求以刑事办案保密为由,签订“保密协议”,或假借伪造的“保密法”“保密令”,要求受害者不告诉家人、老师和同学朋友,为后续精神控制和洗脑做准备。
 
  第三步:诈骗分子会要求受害者下载不明软件,在几周或者数月内,让其通过该软件发信息、打电话和视频等随时报告行踪,上传和家长的聊天记录,并开放摄像头方便“调查取证”等。其间冒充专案组警察、检察长等角色,轮番对受害者进行恐吓、诱导,让受害者对其身份深信不疑,对其提出的要求言听计从。
 
  第四步:诱导受害者转账。一般会要求受害者提供资产资信证明、存款证明等,诱骗家长将巨额资金汇到孩子名下的账户上,再以所谓“安全账户”为幌子,诱骗留学生把钱转账过去“自证清白”。有的甚至会要求受害留学生以各种比较急迫的理由,如被当地执法机关扣留、被人绑架等向父母索要巨额资金,家长苦于信息不对称、无法及时联系孩子掌握真实信息,不得不将钱款转出。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者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个人照片乃至身份证照等,在实施完诈骗后可能贩卖给其他诈骗团伙,以帮助挽损等理由实施二次诈骗。”南京市公安局反诈支队副支队长耿明宁介绍,还有一些受害人通过在网上搜索“律师”“网警”等,希望帮助挽回损失,从而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再次遭遇电信网络诈骗。
 
  精准宣传反诈知识
 
  揭露核心作案手法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跨境金融服务中心近日举办了一场线下培训活动,南京反诈民警马轩作宣讲,120多位留学新生和家长参与。
 
  马轩介绍,目前除了冒充“公检法”对留学生实施跨国电诈案外,虚假网络购物、网络恋爱交友也是当前针对学生群体多发的犯罪类型。诈骗分子常常利用所谓的“拥有特殊渠道”“享受超低价格”“低价转让”“海外代购”等方式,诱骗学生群体。待受害人付款后,又会以加缴关税、交易税、手续费等理由,要求其转账汇款。“比如诱骗留学生买低价机票的诈骗方式,就特别容易得手,迷惑性大、隐蔽性强。所以建议大家使用官方App等固有渠道消费,切莫听信他人介绍下载使用不明软件。”
 
  “留学生不要将任何账号、密码包括验证码等提供给无关第三人,诈骗分子大多使用‘改号软件’篡改过的号码,通过网络电话拨打给学生。”马轩说,“大家一定要记住,警方不会通过电话告知你犯罪,不会转接电话,不会要求你向家人保密,不会要求你汇报每天行踪,不会通过社交账号发送‘通缉令’‘逮捕令’,更不会要求你去查询来电号码的真实性。”
 
  记者注意到,针对留学生群体的反诈宣传越来越精准,通过推动“以防为先”反诈宣传,仅2023年以来南京公安机关共计向境外留学生及家长发送提示短信16万条,揭露诈骗分子核心作案手法,还推出“十大高发类案”等专题素材库,编写《南京警方反诈宣传手册(2023高校版)》覆盖全市51家高校,2024年以来南京留学生电诈案环比下降达72.7%。
 
  从江苏全省案发情况来看,目前留学生电诈案在英国、澳大利亚的占比较大,其次是日本、韩国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
 
  电诈诈骗窝点则大多藏身在缅甸、柬埔寨、泰国、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目前已蔓延至欧洲、中东国家如迪拜、阿联酋以及非洲国家,调查取证和落地抓捕都存在较大难度。
 
  中国驻外领事机构对此高度关注。4月24日,中国驻澳大利亚墨尔本总领事馆官方微信发布了该领事馆开展的一场以反诈宣传为主题的领保交流活动,通过讲解分析留学生真实电信诈骗案例,面对面宣传防诈骗知识,200多位中国“小留学生”现场互动参与。
 
  打防并举形成合力
 
  源头治理加强防范
 
  记者注意到,2024年1月至4月,南京全市电诈警情数同比下降12.4%,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24.8%,案件损失数同比下降31%。与此同时,侦破电诈案件数同比上升50.95%,抓获境外涉诈嫌疑人数同比上升260%,被骗资金返还金额同比上升162.97%,仅今年以来就成功防止了1.5万名群众上当受骗,避免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据了解,留学生电诈案多发是电诈警情整体出现下降趋势的背景下出现的新情况。
 
  “诈骗分子是职业化的,所以警方打击也要‘专业打职业’‘团队打团伙’,合成力量作战,同时要加强系统治理,注重源头治理、源头防范。”南京市副市长、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留学生这样的特殊群体,一定要从学校、培训机构等入手,力争让每一个孩子、家长都能熟悉掌握反诈知识,对各类诈骗保持高度警惕性,形成全社会“打防并举”的反诈合力。
 
  目前在反诈工作中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留学生电诈案例中,不仅有伪造国外银行发来短信链接套取留学生个人信息,还有使用信用卡免密功能导致信息泄露被“盗刷”的,跨境留学生金融服务质量亟待提高。
 
  此外多起案件显示,国际快递“实名制面单”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诈骗团伙作案链条中的一个关键漏洞。南京市公安局反诈支队表示,将加强邮政快递行业的沟通协作,出台创新举措,严密防范、打击快递客户信息泄露问题。
 
  “国内快递业务采取实名制收寄,全面实施了‘隐私面单’,即对面单上用户关键个人信息进行模糊处理,但跨境快递基于多种原因尚未采取‘隐私面单’措施。”南京市公安局反诈支队副支队长耿明宁建议,针对跨国快递包裹的个人信息保护漏洞问题,相关部门须引起高度关注。
 
  记者注意到,诈骗分子还会对“小留学生”进行精神控制,给其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在一起电诈案中,有“小留学生”被远程精神控制长达一年多,被骗金额达200多万元。
 
  “外国有‘胁迫罪’,但我国刑法目前还无此罪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立众分析,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对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按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但针对特定个体进行单纯“恐吓”,属于刑法上的处罚漏洞,建议增设“胁迫罪”来重罚。
 
  “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要加大精神损害赔偿力度,并且作为量刑的加重情节进行考虑。”李立众建议,持续加大国际执法司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破解技术取证难题,依法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洗钱等上下游犯罪打击力度,坚决切断诈骗犯罪分子境内外利益链。
 
  还有业内人士提出,留学中介机构也应当履行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义务,避免学生和家长的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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